2020年12月12日,国家档案局局长陆国强签署国家档案局第16号令,公布《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管理办法》。本课程邀请办法的主要执笔人之一进行了解读,详细介绍了办法的修订背景,修订的内容,重点介绍了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中档案工作的职责、管理要求以及开发利用等。
本课程仅作为全省档案主管部门,国家综合档案馆干部职工内部学习,不对外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