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编制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的过程中,文件材料具体归档范围的界定和其相应具体保管期限的划定均应根据有关要求来确定,这些要求除按照10号令的相关要求外,还有企业内部管理规定、流程的要求,国家其他非档案专业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客户需求等。这一点,10号令第十五条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即要求“企业应依据本规定(10号令)和国家及专业相关规定,结合本企业生产组织方式、产品和服务特点,编制本企业的各类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
2020年新修订的《档案法》对企业档案提出了明确要求,如果不制定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规定,《档案法》的要求是无法落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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